訓練對象:15-65歲失業者
a.美容美體養成班(台北三重)100.10.06~12.09-360小時
b.美髮理髮養成班(桃園建國)100.10.14~12.05-330小時
c.美容美體養成班(桃園建國)100.10.14~12.05-330小時
****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二)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
若您是「非自願性離職之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請於「本班次公告截止報名日前」先洽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適訓評估及後續推介參訓(取得推介單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收據暨申請書),如報名截止日未完成上述程序,且經錄訓者,將導致參訓時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時,自行負責。
【註】就業保險法第11條略以:「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
若您是「長期失業者」,請於「本班次公告截止報名日前」取得「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之證明文件」。
【註】就業服務法第2條略以:「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參訓班次開訓日期前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之證明文件」。
課程報名洽詢02-29775106 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