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別名稱:美妍美體就業班
**訓練起迄日期:103.03.03至103.05.23(400小時)
**上課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7小時/天)
**錄訓方式(甄試錄訓):103年2月27日10:30
**參訓資格:年滿15歲以上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訓練費用:政府補助80-100%
(一)具有以下身份者檢具應備文件送訓練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繳自繳費用。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失業者(參訓人員優先適用身分)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3、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二)一般國民之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及未符合上述身份之失業者參訓,應自行負擔個人訓練費用之20%($5867元)。
**「免試入訓」: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者,需至本局所屬就業服務中心各站(檯)適訓職類諮詢並取得「職訓推介單」報名,名額為每班次招訓人數之50%,採「免試入訓」方式辦理。
**「甄選錄訓」:其他身分者如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及非就業保險之一般失業者,採「甄選錄訓」方式辦理。
**報名繳交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勞保明細表(正本)、1吋相片1張,具「非自願離職身分」者必須繳交「職訓推介單」,具「長期失業身分」者必須繳交「求職登記證明文件」,資料不齊或欠缺者,不予接受報名。
若您是下列身分民眾之報名,請於本班次公告截止報名日前(最遲103年2月26日)先洽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相關作業程序,如報名截止日未完成程序,且經錄訓者,將導致參訓時無法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時,自行負責。
【非自願性離職之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辦理適訓評估及後續推介參訓(取得職業訓練推介單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收據暨申請書)
【長期失業者】:需先取得「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之證明文件」。
訓練單位:社團法人中華美容技藝促進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206號2-2樓
電話:(02)2977-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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